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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扬子消防】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防范措施

发布时间:2020-09-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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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

 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,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,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,明确消防管理人员,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,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。消防安全负责人、管理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备案。

  2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

  立即组织开展消防检查、巡查,及时消除火灾隐患。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必须保持畅通,严禁在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,严禁擅自改变建筑物结构和用途,严禁违规使用易燃、可燃材料装修装饰。商场、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严禁违规施工,营业结束时应按规定关闭电源、气源,消除遗留火种。

  3、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

  立即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,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、自动灭火系统、消火栓系统、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、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有效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,保证24小时双人值班。

  4、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

  组织对电器产品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、管路进行全面检查,消除不安全隐患。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,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作业、照明。严禁违规进行电焊、气焊操作,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、擅自拉接临时电线。

  5、严格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

  严禁违规使用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,禁止个人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,严禁在建筑内燃放烟花爆竹。

  6、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演练

  立即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,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,开展消防演练。员工应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,会报火警、会扑救初起火灾、会组织逃生和自救。

  7、确保大型活动消防安全

  人员密集场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,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。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举办。

  8、严格超员使用并控制好人流

  严格控制营业期间的人流,并明确疏散引导人员,确保一旦发生火灾,能够立即组织、引导在场人员疏散。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规住人。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,不得超过额定人数。

  9、配备疏散逃生器材

  人员密集场所可以根据人员数量,配备逃生绳、防烟面罩、应急手电筒等辅助疏散逃生器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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